关于举办“心理师(二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心理师是指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理,通过心理的技术与方法, 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心理师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学习、判断、表达、人际沟通能力,及自我控制、自我心理平衡、交往控制能力。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后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医疗卫生、教育、司法、机关、心理、人力资源行业从业人员、工会、党群办从业人员,有志于学 习心理技术的专业人员以及社会各界心理学爱好者。
二、培训内容:
1人格心理学2异常心理学3心理测量和常用量表的应用4性心
理学5团体心理6危机干预7职业心理与指导8心理治疗9心理的理论和实践
三、证书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师职业资格证书》为中国国内最权威的心理师职业资格证书,二级证书更是心理机构执业的必备条件!学员须修完面授课程,并参加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培训时间、培训地点:
1、时间:3月,7月,9月
2、地点:湖北
五、报名材料及其他:
1、初审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扫描件、蓝底照片发送到我处邮箱审核。
2、初审合格者我处将于报考结束前以、传真、邮件方式传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报道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六、收费标准:
心理师二级:8800元;三级5800元
以上费用含:报名费、培训费、资料费、专家费、场地费、鉴定 费、综合能力评审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