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音乐类专业考试内容: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四科,即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A、B、C、D四个等级)、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视唱为现场个体测试科目。
一、声乐
声乐(民族、美声、通俗)
舞蹈(古典、民族、现代)
中西各类器乐(钢琴、古筝等)
任选其一
二、乐理
乐理基本知识、
音程、和弦、调式、转调等
三、视唱
A、二升二降调号范围内各调试B、一升一降调号范围内各调试
C、无升无降调号范围内各调试
D、简章节奏为主无升降各调试
四、听音练耳
五、中外音乐作品欣赏
六、全真模拟试题考试
备注:声乐、舞蹈、器乐主科为小课,一对一辅导,其它均为小组课,一组十人之内,按学生不同进度及接受能力分组上课,长期班附带高中文化课(每周五、六),其它全天专业课,一周休息一天。长期班学生视唱为A级,听音乐理声乐各科分数均为前茅。
开设班次:长期班(至考试) 短期班(一月强训) 周末班(每周周日)
考生即可自主选择班次,也可根据自己时间自主学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