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人力资源法务师项目介绍: 《劳动合同法》实施已经两年多时间,劳动争议案件每年正以20%的速度增长,随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完善,年内即将出台《工资条例》、《社会保险法》,企业用工有着众多的法律规范,直接调整劳资关系,由于广大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者,对于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不同,实际操作能力上的欠缺,在无意中侵害了员工利益,也不知道如何去保护企业的用工权益,给员工关系处理上很被动。 其实劳资法律体系很复杂,即使是对于一个法律工作者,要梳理清楚这些规定尚且不易,何况我们非法学专业的HR从业人员更加难以把握,比如在劳动关系调整、工资、工伤社保等各个方面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实施条例、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劳动部门规定、法院司法解释、仲裁部门会议纪要、地方规定,规定出台的时间有先后,制定部门不同,层次不同,效力不同,如何去掌握这些法律规范?如何去针对这些规范来调整我们日常人力资源管理?需要全面系统地学习。 市场对人力资源法务方面的专业人才需求迅速增加,目前中国人力资源法务人才的市场缺口达到1000万人以上,为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法务师项目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在全国范围的培训认证,并正式授权江苏吴鼎律师事务所在江苏地区开展培训。 《人力资源法务师》课程是运用和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作用于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使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为企业及劳动者合法合理解决相关的劳动纠纷。让学员在最短时间学习并掌握人力资源管理法务知识,破解劳资关系,为企业减少管理成本。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与国际前沿接轨,更好地完善人力资源工作者的能力与素养,铸就高级法律与人力资源双向复合型人才。为学员日后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学员的职业生涯带来新的提升和保障!人力资源法务师市场前景: 1、 人力资源法务运用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必备知识和技能。 在“依法治国”的中国发展大环境下,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企业管理和维权将成为主流,法律事务部也将成为企业的核心管理部门。越来越多人力资源相关岗位的企业招聘启事中,明确要求精通并会熟练运用劳动法务知识。可以预测,一个合格的HR,必将通晓本国的人力资源法务实务。 2、用人单位对人力资源法务师的需求量将成倍递增。 随着中国经济的多元化,工作岗位专业化、精细化趋势的发展,人力资源法务师也初现雏形,部分大型企业已设立专职劳动法务岗位。同时随着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继制定和完善,过去混乱的企业为所欲为形势已经发生改变,雇员的自我维权意识增强,劳动关系双方地位逐步平等,规避、处理劳动争议是摆在用人单位的难题,由此可见,人力资源法务师必会成为企业经营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职位。 3、人力资源法务师是新兴稀缺型职业。 据统计,目前中国专职人力资源法务人才的市场缺口达到100万人以上,兼职人才缺口达1000万以上。有相关工作经验但无岗位技能培训证书,有从事人力资源工作但对法务工作不熟悉者,无计其数,持证上岗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发展趋势,越早进行系统的人力资源法务学习和获得相关的岗位技能培训证书,就越能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抢占先机,为职业生涯带来有力的保障。 4、人力资源法务师的薪酬水平看涨。 根据各种人才网站的薪酬调查统计,在中部一线城市,人力资源专员的平均年薪在3万左右。而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调研、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的预测,同等条件下,人力资源法务师由于专业度高、需求量大,平均年薪将达到8万元左右,并将成为名副其实的金领职业。人力资源法务师报考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报考: ★ 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人事、劳动、行政部、研发部)总监/经理及相关工作专员;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部门主管,并希望掌握劳动法律和处理争议相关知识;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中负责劳动关系立法、执法工作的官员; ★致力于从事人力资源法务的人员;人力资源法务师课程模块: 1、劳动关系(主要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与解除,工资争议预防与控制) 2、社会保险(主要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争议防控) 3、人力资源战略及监管体系构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要件、制定程序、体系构建) 4、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 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颁发: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人力资源法务师》证书;申报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最高学历、工作证明复印件各一份、2寸蓝底彩照4张
招生对象:【考试介绍】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取得教师资格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报考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二)学历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与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对应表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幼儿园教师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成人教育教师资格 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在校生(大二、大三、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报考时间】 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由各区县(市)自行安排,报名时间从12月初开始。考生报名时应同时上交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1张。【考试时间】 教师资格“两学”考试时间为:2014年2月26日。【考试科目】 “两学”考试主要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参考用书】 网校辅导用书统一使用由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定的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丛书《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学考试大纲》。其中,幼儿教师培训教材使用教育部规划教材《幼儿教育学基础》、《幼儿心理学》。【普通话水平】 除了另有规定的高校教师外,申请认定其他类教师要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报考程序】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申请程序: 师范类:往届毕业生需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提供,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提供);4、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师范生可在其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申请时以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在读学校提供。其余要求与往届生相同。 上述材料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非师范类:与师范类应届、往届毕业生需准备的材料基本相同。只是在初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并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证明。如果符合条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相应的受理期限内通知认定结果。 (二)申请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 考试课程及时间非师范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考试课程按所报类别分为:高级教师开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中学(含中等职校)教师开考教育学和中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师开考教育学和小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师开考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及卫生学。 (三)认定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受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招生对象: 坐落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首批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也是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的高水平大学。中南大学于2000年4月由原中南工业大学、湖南医科大学、长沙铁道学院合并组建而成。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目前在全国21个省、区建立了校外学习中心,面向在职从业人员开展本科、专科学历教育,国家承认学历。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为在职、从业人员。 2.报考专升本层次者必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其中报考护理学专业者必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医药类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同时持有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3.报考高起专层次者必须持有高中、中专、职高或以上毕业证书。其中报考护理学专业者必须持有卫生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4.上述第2、3条中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必须能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持有《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二、学习方式 通过互联网远程教学,业余自主学习,集中考试、答辩。学生可随时随地上网访问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平台,进行课件点播、网上答疑、在线讨论、提交作业、在线测试、课程辅导、信息查询,获得学习支持服务,完成学习过程。
招生对象:南京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学科、专业、师资等优势,设置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培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等专业的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南京财经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财大成教院毕业生面向全国,不受行业和地区限制。财大成教院由于专业设置适应社会需求,培养质量好、综合素质高、适应性强,已得到社会各界用人单位的好评,毕业生优势明显。近三年本科毕业生一次率98.5%。其中考取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录用国家公务员占10%。根据有关部门预测,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经济类、管理类人才将有更大的需求。财大成教院办学形式灵活多样,可满足学生多种学习需求。高考落榜学生通过成人高考可申请就读“成教学历全日制教学班”,拿成教文凭,享受全日制教育;在职本市学生可采取夜大学教育;函授教学全面实行网络化,在线进行面授、辅导、答疑、练习、大部分考试等教学环节,学生无论在哪里,都能随时随地听课学习。 财大成教院办学条件优良,全日制班学生全部在财大校内上课,感受正规大学校园文化,学生可申请校内住宿。文艺、体育特长生在录取时可按国家规定政策给予照顾,对专业成绩突出者,进校后学费给予相应减免。 财大成教院积极拓展与国外联合办学。与加拿大布兰登大学“学生转学项目”已实施四年,普通高考生凭当年高考成绩可免试入学,在国内修60学分,然后前往布兰登大学修60学分,可获布兰登大学学士学位。如在国内期间通过成人高考,则可获得两校文凭。 财大成教院全日制班学生文艺活动丰富多彩,成教《青春歌舞团》实力雄厚,传统精品舞蹈多次受到省、市领导好评;常年举办足球,篮球锦标赛,成教院田径队生龙活虎,近几年成教学生中已有数名全国冠军和原国家队、江苏省队队员,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数十名。 财大成教院一贯注重学生品德修养,从新生入学即加强院纪院风教育,广大成教学生均能自觉遵守院纪院规,学风、考风优良。 财大成教院注重高校间交流,近年南大、东大、财大等名校成教院多次联合在财大成教院举办文艺汇演、篮球邀请赛和网络设计大赛,充分展示了全省成教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与精神风貌。
招生对象:南京理工大学是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学校坐落在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新中工科技*高学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1993年更为现名,1998年9月,同志为学校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现已建成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等多学科综合配套、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创办于1980年,是全国首批成人高等教育重点院校之一。办学20多年来,以优越的师资﹑严谨的教学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专业性人才,毕业生率高,且先后有多人考取研究生及公务员,深受社会各界的欢迎与赞誉。学院依托南京理工大学雄厚的师资与办学设施,开设了高起本﹑专升本﹑专科三个层次的业余﹑函授形式的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自学考试等,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办学体系。经过20多年的奋斗,学院已形成了具规模、显特色、严管理、高质量的良性循环体系,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受到社会和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
招生对象:一、税务筹划师重要课程: 税务筹划的理论、税务筹划的税收法律基础、税务筹划实用技巧、国际税收实务、各类行业税务筹划经典案例分析讲解,*新财税法规解析等。二、培训内容: 1、新企业所得税法收入确认的税务处理、税法中资产的税务处理、成本费用的税务处理; 2、新所得税法带来哪些新的税务筹划方法、税法实施后延续的所得税政策; 3、按照《全国税务筹划人员考核纲要》学习。三、考核方式 1、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培训教材、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 2、按照《全国税务筹划人员考核纲要》进行书面考核;考试科目一门,2个半小时,高级需要提交论文一篇。四、培训对象: 企事业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工作的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注册会计师、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和准备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五、培训特点: 1、为学员提供与知名税务筹划专家、税务专家、税务律师对话的机会,学员也可将涉税争议提交会务组,以便老师解答 2、帮助学员从法律的角度认识纳税筹划知识 3、注重互动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以权威专家结合案例进行专题讲课为主,同时辅以提问答疑、现场等形式,力争达到“高质量的学习、高层次的交流、高实效的培训”效果 。 4、专家根据与会计企业所属不同行业,有针对性地讲解特定行业纳税筹划理论和行业纳税筹划案例点评(其中包括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商品流通业、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业、房地产业、邮电通信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居民个人) 5、我国加入世贸组织5年后,税收制度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企业通过合法节税,合理避税,税负转嫁以及实现涉税零风险等纳税筹划途径来合理合法地降低自身税负; 6、企业生命周期筹划案例剖析(企业设立环节、投资环节、销售环节、核算环节、产权重组环节理论分析及案例剖析)等。六、申报条件: 1,注册助理税务筹划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且从事企业财会工作2年以上; (2)具有大专(或同等学历)以上学历且从事企业财会工作; 2、注册税务筹划师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且从事企业财会工作5年以上; (2)具有大专(或同等学历)以上学历且从事企业财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本科学位且从事企业财会工作; (4)取得“助理税务筹划师资格证书”后从事企业财会工作2年以上。 3、注册高级税务筹划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专学历且从事企业财会工作5年以上; (2)具有本科(或同等学力)以上学历且从事企业财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硕士学位且从事企业财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税务筹划师资格证书”后从事企业财会工作2年以上。七、报名资料: 1、填写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工作证明; 3、二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八、培训认证费用(含教材、考试费) 助理税务筹划师:1300元;税务筹划师:2300元; 高级税务筹划师:3300元。 九、颁发证书 培训期满经考试合格,将颁发“全国注册高级税务筹划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