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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税务师考试知识“3%降为1%”政策到什么时候截止?

发布时间:2020-06-21 14:36:30 已帮助:211人

深圳税务师考试知识“3%降为1%”政策到什么时候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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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税务师考试知识“3%降为1%”政策到什么时候截止?

  “3%降为1%”政策到什么时候截止?如何填写申报表?
  一、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能否在电子税务局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1、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2、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规定
  本公告条至第五条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第七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二、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如何填写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三条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三、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为1%到什么时候截止?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四、适用疫情防控免增值税、消费税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备案?如何填写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有关规定:
  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适用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相应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