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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重磅通知—教材变动,19年初级考生已经奔溃!

发布时间:2018-11-19 15:42:14 已帮助:3383人

财政部重磅通知—教材变动,19年初级考生已经奔溃!

  2019年在报考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同学都清楚:考试最新教材及考试大纲教材财政部在12月份会进行发布。现在全部人都在关心一点:2019教材会有大幅变动吗?
  政府会计准则又要调整了
  我大胆的告诉你:会!
  日前,财政部又发布《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的通知,刚入门初级会计的小伙伴可能不知道通知具体内容是什么,也不知道与考试有什么关系。
  我给大家梳理一下:

  我给大家梳理一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负债准则?
  1.制定负债准则是提高政府负债信息质量,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现实需要。制定负债准则,从会计角度全面核算并提供可靠的政府负债信息,有助于政府会计信息使用者全面了解政府的负债情况、债务风险和偿债压力,评价政府偿债能力,有助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理。
  2.制定负债准则是完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规范政府负债会计处理的内在要求。制定负债准则,对政府负债的范围进行明确界定,对政府负债的类别进行科学划分,在此基础上明确规定各类政府负债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是健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内在需要。
  二、负债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负债准则较为全面地规范了政府会计主体负债的分类及确认、计量和披露,共七章37条,具体内容如下:
  章为总则,主要规定了负债准则的制定依据、负债的定义和确认条件、负债的分类等。
  第二章为举借债务,主要规定了举借债务的概念、内容、确认和计量,以及借款费用的概念及其会计处理。
  第三章为应付及预收款项,主要规定了应付及预收款项的概念和类别、各类应付及预收款项的确认和计量。
  第四章为暂收性负债,主要规定了暂收性负债的概念和类别、各类暂收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第五章为预计负债,主要规定了预计负债的概念、确认和计量。
  第六章为披露,主要规定了各类政府负债的披露要求。
  第七章为附则,规定了负债准则的生效日期。
  三、负债准则规范的负债的范围与政府债务、政府性债务等有何区别?
  负债准则所规范的负债是会计意义上的负债,具体指各类政府会计主体所承担的符合会计上负债定义及确认条件的负债。
  其范围界定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关于负债主体。负债准则所规范的负债是指各类政府会计主体所承担的负债,其对政府会计主体的界定与《基本准则》保持一致,即括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其中,各部门、各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
  其中,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适用负债准则。这与其他文件或资料中的政府债务或政府性债务主体的范围可能不完全一致。
  二是关于负债内容。负债准则所规范的负债为满足会计上负债定义及确认条件、纳入会计账簿核算并列入政府会计主体的个别或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括举借债务、应付及预收款项、暂收性负债和由或有事项形成的预计负债。

  这一负债内容的界定与国际通行会计惯例相一致,但与其他文件或资料中的政府债务或政府性债务的内容可能不完全一致。

近期对于政府会计的相关调整

  其实政府会计已经不是次调整,11月1日,财政部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的通知,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如下:
  章为总则,主要规定本准则制定依据,会计调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报告日后事项等基本概念,以及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确定程序等。
  第二章为会计政策及其变更,主要规定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确认、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在会计政策变更中的应用等。
  第三章为会计估计变更,主要规定会计估计变更的确认、未来适用法在会计估计变更中的应用。
  第四章为会计差错更正,主要规定本期发现的会计差错以及报告日后期间发现的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
  第五章为报告日后事项,主要规定报告日后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和非调整事项的披露。
  第六章为披露,主要规定财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的与会计调整相关的内容。
  第七章为附则,主要规定本准则的例外事项和生效日期。
  19年初级教材6大变动
  19年初级教材改动的地方除了政府会计,还有很多,一起来看下。
  1、1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本次调整对于考试和的影响,大家可以点击下方链接《刚刚,会计减少一项重要!财政部、国税局发文通知!》查看。
  2、增值税税率、企业所得税扣除部分的变化
  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变化
  今年6月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现行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较大的修订:
  4、国地税合并
  2018年3月1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上公布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说明,其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5、个人所得税调整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6、开户许可证取消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于今年8月份公布,其中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明年上半年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8.5个日以内,五年内压缩到5个日以内。
  考试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当年修改的,一般都是必考内容。
  对于会计人来说,最重要的是要时刻学习到位,不仅能够在职场更受欢迎,对于自身来说也能有很高的提升。